为什么古人取名字还要取字

古人除取名字外,还要在年满二十岁时冠以字,也只是文人雅士,知识阶层的事,其实与广大劳动者是没有关系的。

中国古代,由于长期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尤其是西汉时期董仲舒

倡导”罢默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被汉武帝采纳后,使儒学成为统治中国的正统思想,在很多方面都有很严格的规定,如男子必须尊从”三纲五常”,女子必须服从”三从四德“,讲究仁,义,礼,智,信等,”男子二十冠字,女子十五而笄”只是其中一条而已。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

至于解放后为什么男子取名后不再冠”字”,这也正如不再讲究,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一样,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习惯和特点,法律上并无规定,不准取名字外再冠以“字”。

为什么古人取名字还要取字

“为什么古人取名还要取字?”

按照班固主笔的《白虎通义·姓名》之说法如下——

“人必有名何?所以吐情自纪,尊事人者也。《论语》曰:‘名不正,则言不顺。’”

这是说,人必须有名,以便吐露个人的情怀并作为自己的标记,是对外界和他人的尊重。如《论语》所说,名不确定,逻辑上也不可能顺畅。

《白虎通义》说,人生下来三个月内要有自己之名。

此文接着说:“人所以有字何?冠德明功,敬成人也。……敬其名也。”

这是说,人之所以有名还要有字,主要是两个功能——一是敬贺成人;二是敬解己名。

第一,“敬成人也”。

《礼记·曲礼上》曰:“男子二十冠而字。”古时有成人礼,男子二十而冠,这个时候,就可以取字了。《曲礼》亦曰:“女子许嫁,笄而字。”女子十五成人可以出嫁,把头发扎起来的时候,也可以取字了。从甲骨卜辞看,商王武丁的妻子妇好,就是有字的。

第二,“敬其名也”。

《仪礼·士冠礼》云:“冠而字也,敬其名也。”字,其实是别名,但不可瞎取,而是要据本名含义予以“抒发”“解释”,所以叫“敬其名”。如孔子之子名“鲤”,字“伯鱼”;班固,名“固”,字“孟坚”;诸葛名“亮”,字“孔明”,等等。

字,又称“表字”。

有人说,“表”与“里”相对,“表字”是留给别人叫的。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又不未必完全准确。

的确,《礼记·檀弓上》曰:“幼名,冠字,……周道也。”《疏》云:“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

古时,为表尊敬,一般不直呼其名,而是言字或号。

不过“表字”所含更深层原因,还是“表达”自己之名的含义——“敬其名也”。

他人称字或号,属“周道也”——即属于“周礼”范围。这就涉及到中国古人何时不但取名而且取字了。

甲骨卜辞证明,商王普遍有名有字。前面说到了,妇好也有字。

有学者称,有名有字“这种礼俗究竟起于何时,其确切年代似不易稽考,大约原始氏族社会已有此风,至周代始燦然大备,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项重要的礼仪。”

《白虎通义·姓名》,堪称开辟了“名与字”关系研究之先河。其称:“或傍其名而为之字者,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云云。

南朝的时候,有《人名书》和《名字论》,被称为最早研究“名与字”关系的专著。

后来,研究古人“名与字”之训诂学,则成为文献学和历史学中的一支。

“现代人们为何不取字了?”

不难解释。

从一开始,取名还要取字,就是古时贵族的“专利”。秦汉之前,百姓几乎无姓,遑论“字”“号”。

魏晋开始,“名与字”又成为“门阀制度”中的重要成分。

现在,人们在法律上、观念上平等了,也没有更多繁文缛节的“礼制”了,何必再在姓名之外取字或号呢!

版权声明:木鱼号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ptswitchtang@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