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发生致七人死亡大案,谁的错

最近,陕西农村发生了一起杀死七人的大案,杀人者已经跳河自杀。

发生这样的惨案,如果要说谁的错,笔者认为以下几方面都有错。

最大的过错方,就是这起惨案的受害者,凶手王某的邻居李某一家。

陕西农村发生致七人死亡大案,谁的错

为什么这样说呢?

据报道,王某今年56岁,平时沉默寡言,妻子患小儿麻痹,腿脚不便,一个女儿已经出嫁,一个还在读书。可以说,家里不是一般的困难。

王某的邻居李某,是个恃强凌弱的人,尤其是遇到家庭困难,又很木讷的王某,更是得寸进尺。李某有一棵树,树枝很长,伸到过道上,影响王某行车出入很不方便。为此,王某多次向李某提出,要求李某整理一下,但是李某强硬拒绝,并骂了王某–我的树长长了,关你屁事?无奈之下,王某自己将影响行车的树枝砍掉一些,结果第二天被李某发现,李某一家人将王某臭骂一顿几乎祖宗八辈都骂遍了,两家为此结怨,多次为琐事争吵,有一次竟然动起手来,闹到派出所。经调解,王某赔偿李某一千元。

第二个过错方,就是那些不主持正义的乡邻。

王某家里困难,再说又比较木讷,遇事不愿意争辩。但是农村有些人往往是势利眼,谁过得差便看不起,过得好了就会巴结。王某、李某的纠纷当中,很多旁观邻居,都是向着李某,替李某说好话,众人的态度,实际上影响了派出所的公正办案,也加深了王某的怨气,不用说,他会有“天下没一个好东西”的想法。

第三个过错方,是村委会和派出所的有关人员。

这次王李两家争吵知道最后动手,当地村干部和派出所都参与过调解。从本案的发展来看,这些参与纠纷处理的人员,并没有本这公平公正依法的态度处理,而是不经详细调查研究就草率听信了村民的说法,最后王家被迫赔偿强势的李家一千元了事。如果这些人员经过调查了解,查明双方纠纷的根源并依法处理,估计事情不会闹到这个地步。

所以说,这次连杀七人的惨案,很大程度上,与邻居李某恃强凌弱,众人拉偏仗有相当大的关系。王某故意杀人罪不容赦,然而他已经自杀身亡,依法就不在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结:远亲不如近邻,近邻结怨,任何人都成不了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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