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餐馆消费148元后开宝马逃单,网友:车可能是借的

“太没下线了!”广东东莞,11月14日晚上,一对男女将宝马车停在路边,下车到街上的烧烤店吃烧烤,两人大快朵颐,吃得满嘴是油,最后一共消费了148元。让人没想到的是,两人吃饱后对视了一眼,然后非常默契的往车上走去,开始逃单!

不管是从穿着,还是宝马车来看,两人都不像会因为一两百元烧烤,而逃单的人。可吃完烧烤后,两人没有付款就往宝马车上走去,他们打开车门时,店主觉得不对劲,赶紧跑出来查看。

男女餐馆消费148元后开宝马逃单,网友:车可能是借的

当店主确信两人是要吃霸王餐后,两人已经进到车里,启动车辆,店主立马招呼两人,希望他们把单买一下。不料,对方见店主追了出来,迅速将车启动,离开现场。

店主黄先生表示,他没追出来喊话之前,两人还不慌不忙的样子,自己冲他们喊话,希望他们把单买一下后,两人跑得更快,宝马车嗖的一下冲了出去,差点撞到旁边的车,十分危险!

事发后,黄先生打电话报警,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在查看完监控后,拨打逃单男女的电话,希望两人把单买一下,否则将对两人进行处罚,结果电话一直被对方挂断,无法取得联系。

1、都开宝马车了,还逃一顿一两百元的烧烤,这两人简直是给宝马车主抹黑。

有网友说,两人可能不是因为没钱才吃霸王餐,而是觉得这事好玩,出来无事生非了,不管是前一种,还是后一种,两人的行为,均已违法。

2、有网友认为,吃霸王餐属于盗窃,应该按照盗窃他人财物处罚,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吃霸王餐属于强拿强要。

盗窃的实质,是转移他人对物品的占有。换而言之,盗窃没有消灭物品,仅仅是转移了物品的占有。

吃霸王餐不一样,食物已经对方灭失,无法返还,而不仅是转移占有,所以实践中,一般会将吃饭不给钱、吃霸王餐,认定为强拿强要,以寻衅滋事追究责任。

男女餐馆消费148元后开宝马逃单,网友:车可能是借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强拿硬要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现在民警已经介入,不管两人是觉得这事好玩,还是故意吃霸王餐,民警都可以对其作出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注意,寻衅滋事分一般情节、情节较重和情节严重三种,前两者给予治安处罚,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规定,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93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这里说的多次,是指两年内3次以上。

也就是说,如果两人多次吃饭不给钱,不单是治安处罚这么简单,民警还可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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