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近日,随着中央的二十条疫情防控政策及新十条落地措施的颁发,全国各地区相继放开,取消了全员核酸、健康码、行程码等过去的防疫措施,加之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于是,便在全国掀起一股购药热,例如连花清瘟胶囊,布洛芬等一药难求。

根据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数据统计,2021年医药零售线上销售增速虽然有所放缓,但在四大终端中依然最高,预计2022年全年销售额为2899亿元,增速高于32%,行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其中2022年1月至7月,线上处方药购买销售额高达144.7亿,同比增长48.9%。一系列数据表明,我国药品零售线上发展速度之快。然而,我国药品网络销售迅速发展的背后隐藏着一些风险隐患,网络销售具有虚拟性、隐匿性、发散性、跨地域性等特点,尤其药品网络销售存在主体类型多,不同类型主体风险差异不同、管理方式不一样等特点,给监督管理、执法管辖、案件调查、证据固定等监管行为带来挑战。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网络销售处方药,相关部门应该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起来比较安全,但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的危险,违规出售会造成用药风险更大,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重点监察处方药,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药的审核;另一方面,对于网络销售的主体,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需要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的方式远比线下实体售药店复杂得多,监管难度大,对于这些主体应该加强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抓好网络销售的全过程监管,要求主体方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第三方平台应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担负起相当部分的管理和监督责任。例如大型电商平台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就是网络售药的主要途径,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承担内部监察工作,配备药学的技术人员,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平台进驻药店的行为监管,从“头”抓到“尾”,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申请入驻时,就要把好关,第三方平台就要审查销售企业的资质、质量等能力审核。

网络购药需谨慎,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首先,网络购药时,要查看网售药店是否有公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核对是否在有效期内;然后,在选择药物时,要根据自身情况或者医生的叮嘱选择性购买,在到手药物到手后要核对药品实物与购买展示的药品是否一致;最后,记得保留消费证据,例如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以防万一药物出现相关问题,可以合法维权。另一方面,消费者要谨防被骗,网络上的虚假广告、夸大其词的药品广告较多,经常打着所谓治疗疑难杂症的秘方药,或者有某些神奇功效保健品的名号宣传,切勿听信不法商家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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