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官家眷进入教坊司的下场?

追梦人 冷知识 741

教坊司,始于唐代的教坊,最初是掌管内廷礼乐的机构,外廷的礼乐则归太常寺负责。后世的各个朝代基本沿用了这一机构,惟部分朝代在正式名称上略有变动,明代正式更名为教坊司、隶属礼部,负责庆典及迎接贵宾演奏乐曲等事务。直到清代雍正年间,废教坊司、设立和声署,“教坊”才算是在名义上退出了历史舞台。

历朝历代的教坊司虽然是主管礼乐的机构,但除了这一“主业”之外,教坊司还有一个“副业”,那就是经营官办妓院!存世的明代史料中曾经记载过这样一段:

有奸恶齐泰的姐并两个外甥媳妇,又有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一夜二十条汉子看守着。年小的都怀身孕,除夕生了小龟子,又有一个三岁的女儿。

建文四年,明成祖朱棣攻破应天,明惠帝朱允炆在一场大火中销声匿迹、不知所终。曾经撺掇朱允炆削藩的齐泰、黄子澄被诛杀,家中女眷全部被罚没教坊司为奴。以上这段,就是负责看管她们的人写给朱棣的报告。什么意思呢?齐泰的姐姐和两个外甥媳妇、黄子澄的妹妹在教坊司一天一夜要伺候二十多个男人,年龄小的都怀孕了,其中一人在除夕的时候生了一个儿子,还有一个三岁的女儿。这段话几近直白地说出了教坊司的“副业”,也从另一个侧面交代了教坊司这一“副业”的作用——皇帝用来惩罚失败的政治对手、以示侮辱的手段!

当然,教坊司的妓院属于古代的官妓,一般是不对外开放的,主要接待贵族和高级官僚,其“从业者”的物质待遇也还是可以的,至少要比普通老百姓好得多。

那么,为何古代被抄家的女眷宁死也不愿进教坊司呢?

物质待遇再好也依然是妓女

古代教坊司官妓的一个主要来源就是被罚没为奴的政治斗争失败者家眷,这些人本是官僚、世家的太太和小姐、高高在上,却沦落为了妓女!任它物质待遇再好,恐怕也没人要愿意教坊司,不是吗?尤其是在两宋之后,社会对于女性的约束越来越多,妓女是被整个社会所歧视的一个女性群体!被罚没入教坊司,女性的一切所谓“名节”也便荡然无存了,这对于古代、尤其是明清时期的女性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乐籍属于贱籍、世世代代皆为贱民

在古代,被罚没教坊司为奴的女子属于乐籍、也叫乐户,是贱籍的一种。换句话说,那些被罚没入教坊司的太太、小姐,不仅成了官妓,而且还从良民变成了贱民!在古代,对于贱民是有很多限制的,不仅社会地位低下,而且贱民之后是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更残酷的是,贱籍是世袭的,其后代世世代代都是贱民,这才是最可怕的一件事情!如果仅仅是一人罚没为奴也就算了,可这是世代为奴呀!

这种情况,直到清雍正年间才有所改变。清世宗雍正帝曾下旨,向官府报备已经转行的乐户,如四代以内没有再从事相关行业者,可以参加科举考试。条件虽然依然苛刻,但起码给了贱民一次脱离贱籍的机会!而再此之前,任你才华横溢,贱民的后代永远都是贱民,没有任何改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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