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营是哪一年 公私合营开始到结束

公私合营于1953年开始至1956年结束,新中国用4年时间完成了三大改造。这是国家工业化战略的一个重要步骤。与农业改造、手工业改造一起,民族工商业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我国基本形成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所有制。1954年9月,政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对资本主义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应当根据国家的需要、企业改造的可能和资本家的自愿。1956年初,全国范围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新中国经济70年·公私合营|亲历者李建勋:民族工商业改造,老店同仁堂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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