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在2019年就已经被抓获,现在差不多三年过去了,劳荣枝的判决依旧悬而未决,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对劳荣枝的判决如此缓慢?
你可能不知道这其中的原因与变故。
其实理由很简单,劳荣枝逃亡二十年,很多证据已经没办法及时取证,对劳荣枝是否执行死刑只存在于“推理”上,并没有完全充足的“证据链”。
首先,检方不能让劳荣枝“自认其罪”,劳荣枝现在是犯罪嫌疑人,让嫌疑人拿出证据说自己有罪,这本就不行,想让嫌疑人认罪,那就得拿出充足的证据。
现在不能让劳荣枝及时判决的原因有三个!
1、法子英已经死亡
法子英在1999年绑架谋害殷某之后被捕入狱,当时法子英的认罪口供都在,他把所有的罪行都包揽了下来,这里面并没有提及劳荣枝主动常与其中。
也就是说法子把谋害七人的罪名都给揽下来了,而劳荣枝只是他的一个“帮手”,并没有参与杀害这七人,这一切都是他一人做的,这也是法子英为什么在被捕之后仅仅一两个月的时间就被枪决的原因。
他的所作所为影响面太大,并且证据确凿,加上法子英也供认不讳,审理过程中并没有什么证据难点阻碍。
而现在法子英已经死亡,没有证据直接证明劳荣枝就有参与,如果劳荣枝否认一切,你还真的拿她没办法。
去年的一审,是建立在劳荣枝的供词加上检方的“推理”结果得出的,可现在劳荣枝已经换了另外一种说法,她绝不承认自己有参与杀害这七人的行为,并且态度坚决强硬,与去年的态度有很大差别。
目前劳荣枝还表示她“罪不至死”,愿意赔偿死者家属,并期望能够回归社会。
2、劳荣枝家属的上诉
本来去年一审判决结果已经出来,结果遇见劳荣枝家属的上诉,这个判决又得推迟,得进行二审,也就是前两天的事情。
这次劳荣枝辩方就抓住了一点:“让劳荣枝免于死罪”。
由于法子英已经“死无对证”,现在什么理由都可以往法子英身上推,劳荣枝辩方可以说:“我也是受害者呀!我都是被法子英胁迫的,你说我好好的工作为什么不做,我有大好前途啊!这些都是被法子英胁迫的”。
劳荣枝完全可以编造自己或者家人被法子英胁迫,她自己没办法反抗,现在法子英已经死了,这一切无人来对证,你也没办法说她“不对”。
劳荣枝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
她可以把与法子英“共主犯”的罪名降级为胁迫犯,或者从犯,坐牢肯定是免不了,可是可以不用死呀!
劳荣枝为了不死,她的家属为了劳荣枝不死,这些事情都是可以操作的,并且还非常的“合情合理”。
你一看,哎!她说的这话还真的没办法反驳哈。
于是乎!案件审理一直在推延,就最近的二审来说,都已经耽搁了几天,现在二审结束,宣判时间也还没有定下来。
3、证据链不足
现在检方“最直接”的两条证据劳荣枝都可以否认,并且还不能证明她实在常与其中。
①:幸存者刘某:目前劳荣枝与法子英所有的绑架谋杀案里面,只有一个叫刘某的侥幸存活下来,根据此人的描述,他被劳荣枝诱骗到出租屋里,先是被法子英制服,紧接着被劳荣枝用铁丝捆绑,法子英当时用刀在他胸膛划了一道口子,为了活命刘某让家里凑了七万块钱,诡异的是法子英与劳荣枝此次并没有撕票,而是拿到钱之后就逃之夭夭了。
刘某获救,可他没办法证明劳荣枝杀害了其他人,在他的目击之下,劳荣枝骗他、绑他,证据虽然很充分,但只能给劳荣枝定一个绑架罪、抢劫罪,这两种罪并不能判处死刑。
于是,仅有的目击证人没办法证明劳荣枝参与杀害他人,这就没办法给劳荣枝定死罪。
②:木匠家属的起诉
法子英的最后一个案子是在合肥,这个案子的间接目击证人有两个,但都不是劳荣枝。
当时法子英让劳荣枝去物色人选,在选择合适的人选后,法子英去了一家专门焊接笼子的不锈钢材店,当时老板问法子英焊接这个做什么,法子英回答是“关狗”。
这里店老板只见到法子英,他并没有见到劳荣枝,因此这个作案工具的锅就是法子英的,与劳荣枝无关。
在劳荣枝诱骗殷某来出租屋后,被躲藏起来的法子英制服,殷某随后被法子英关在笼子里,根据法子英的说法,殷某当时嘴巴比较硬,也不肯多拿钱,于是他就去街上找了一个木匠,已装修为借口把木匠哄骗至出租屋,之后法子英当着殷某的面残忍杀害了木匠。
现在木匠家属起诉,其起诉人法子英已经死亡,也没办法直接起诉劳荣枝,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说劳荣枝当时就杀害了木匠,劳荣枝完全可以否认,并以这个为借口说自己是被胁迫的,亦或者是这七人中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她诱骗的。
劳荣枝这样否认,关键是还没有证据直接指证她说的就是“真的”,因为现在唯一的罪犯加证人法子英已经死亡,你从哪里找证据?
根本就没有证据好吧!
现在还有一点是关键,法子英让殷某写下字据并通知其妻子拿钱赎人,这个过程是什么样的?
当时去殷某家拿钱时劳荣枝并没有一起去,法子英只身前往,殷某妻子聪明,以凑钱为借口通知了当地警方,法子英在等待的过程中被捕,激烈抓捕过程中法子疯狂逃亡,奇怪的是他并没有逃回出租屋,以至于在逃亡过程中腿被打瘸了。
那么问题来了,法子英大包大揽说自己做下了一切,那在他的最后一个案子里面,殷某是被他杀害之后才去拿钱的,还是劳荣枝在长时间等待法子英没有回来,她对殷某下手的?
这里有一个矛盾点,如果法子英想拿到钱,他不应该及早对殷某下手,万一殷某妻子想见到她丈夫才给钱呢?哪怕是电话声音,法子英该怎么圆?
如果他知道自己拿不到钱而提前对殷某下手,那他为什么又去找殷某妻子拿钱?
这一点就很矛盾,以往法子英拿到钱之后才下手的,这一次有些让人疑惑不解,如果说是法子英想拿到钱之后才回去解决殷某,那这更说不通了,因为法子英根本没有机会回去,他这一次就被捕了。
如果是这样,岂不是更加说明,殷某的死亡与劳荣枝有关系?
在法子英已经离世的情况下,当年的事情已经没办法再次复述,目前有间接目击证人的就是卖钢材的老板与殷某的妻子,可他们依旧没有看到劳荣枝杀害他人,实在连劳荣枝本人都没有见到,他们只能指证法子英。
可现在法子英已经死亡,这证据又短了。
目前的状态就是,一切证据到法子英这里结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劳荣枝是杀害七人的主谋,劳荣枝完全可以把主谋推给法子英,毕竟这个已经无从考证。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案子才悬而未决。
现在的关键点就是劳荣枝的“死刑”问题,其中绑架罪、抢劫罪已经可以落实,可就这“故意杀人罪”这一点劳荣枝与一审的态度不一样,现在的她完全否认自己有直接参与。
只要把所有的事情都推给法子英,那她就有可能免于“死刑”,没有了“故意杀人罪”,被胁迫、或者从犯按理来说是达不到死刑标准的,现在劳荣枝就是一种“求活”态度。
麻烦就是这点,案子的关键也是这点。
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以前的很多证据早就没了,也不可能重新找到,现有的局势对劳荣枝有利,这也是她牢牢抓住不放的点,就是咬定没有直接证据,那么判死刑就得重新考虑了。
说在最后:
现在二审已经结束,判决结果这个需要等一段时间,至于是不是死刑,这个就看怎么判决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亡二十年,终归是躲不过牢狱,想以模糊不清的辩论来博取生机,这得看法律答不答应,劳荣枝有没有直接参与,这个她心里最清楚。
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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