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准备与女邻居发生关系未遂,是否构成强奸罪

强奸有两个关键词。

一个是违背妇女意志,也就是说人家不愿意做。

另一个就是发生性关系。

有这两个关键词就足以构成强奸罪。

男子准备与女邻居发生关系未遂,是否构成强奸罪

具体到本案,男子准备与女邻居发生性关系,女子是否同意这是关键。如果同意,那就是通奸,如果不同意,那就是强奸。强奸是犯罪行为,而通奸是道德范畴。至于突然放弃,如果本来是违背妇女意志,却中途放弃,属于犯罪的中止(自愿放弃进行的)或未遂(因意志以外因素造成的),这种情况一般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

另外,如果女方属于醉酒、精神病、未成年,不管是否同意,如果发生了性关系都会被认定为强奸。

强奸罪属于暴力性犯罪,处罚很重,一般情节的强奸,最低量刑就是三年有期徒刑,最重的量刑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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