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发配的人中途为什么不跑?

追梦人 十万个为什么 74

被发配的犯人,宁可在路上病死、冻死,宁可终生服役,也绝不会逃跑。他们要是敢跑,不说官差,整个家族也不会放过他们。

“发配”,在古代法律制度里,有特定含义。

这是非常严重的处罚,仅次于死刑。

在法制史上,它的学名是“流刑”,这也是“流放”一词的来源。

在古代,被判处“发配”的犯人,需要在官差的看守下,步行几千里,背井离乡,去条件恶劣的地方生活,比如烟瘴的岭南地区、苦寒的宁古塔。

他们没有自由。

步行几千里,可谓九死一生。

等到了目的地,他们有些人还要服劳役,社会地位基本相当于奴隶。

据《明史》记载,古代被发配充军的人,要么终生服劳役,一直到死;要么世世代代服劳役,不仅自己一生当奴隶,子孙后代也都是奴隶。

充军者,明初唯边方屯种,后定制,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明史·刑罚志》)

由此可见,“发配”虽然没直接结束犯人的生命,却给他们带来了心理、生理的双重折磨,而且还可能世代为奴,永无翻身之地。

因此,在古代,“发配”、“流放”常常令人闻风丧胆。

既然“发配”这么苦,中途会有犯人逃跑吗?

答案是:没有。

在古代,犯人宁可病死冻死在路上,宁愿终生在发配地服劳役,也绝不会选择在中途逃跑。

步行几千公里,要走上好几个月,为何这些犯人不选择“搏一搏”呢?

其实,不是他们不想跑,而是根本不敢跑。

在古代的制度环境下,逃跑才是最愚蠢的选择。

第一,逃跑的难度太大,成功率很低。

隋唐时期,流刑开始成为正式的五刑之一,变得细致且规范。

根据发配距离的远近,流刑可以被区分为3个等级:

(1)流放两千里;

(2)流放两千五百里;

(3)流放三千里。

发配得越远,犯人要受的苦就越多。

但即便是最短的2000里,也够犯人走好几个月的。

毕竟,古代又没有飞机和高铁,纯粹靠双脚行走。

这几个月,犯人们不仅要忍饥挨饿,还要应付多变的天气,甚至要承受官差们的怒火和暴力。

他们也想逃跑,却几乎没人敢付诸行动。

因为,成功率实在太低了。

一方面,犯人们的身体,越来越差,根本打不过身强力壮的官差。

按照法律规定,犯人的生活费,由国家承担,而国家给的标准,基本上就是“饿不死”。

我曾经做过研究,这些犯人的伙食标准,大约是正常人的一半,衣服也只有朝廷发的一套,没有换洗。

但相比正常人,犯人每天走几十里地,运动量超强。

而且,运气好,今天走平地,磨破脚丫子;运气不好,走山路,经常有人因体力不支而掉下悬崖。

此外,有部分犯人,需要头戴枷号,脚挂铁链,负重几十斤。

最要命的,是遇见下雨天,木制枷号浸了水,压得人根本直不起来,连正常走路都费劲,更不要说逃跑了。

随着时间流逝,犯人的身体越来越差,走完每天规定的里程都很难,哪里还有精力逃跑?

更何况,所有的犯人,都有官差押送。

官差那是吃香的、喝辣的,身强力壮,手拿大棍,腰藏刀,根本打不过。

另一方面,官差职责在身,经验丰富,看犯人看得非常紧。

押送犯人的官差,在古代几乎是世袭的。

他们属于衙役中的“民壮”,经常押送囚犯、护送金库,经验丰富。

犯人有点歪心思,都逃不过他们的火眼晶晶。

古代,可没有不许殴打犯人的说法。

只要犯人玩一点点小猫腻,官差就会拳打脚踢,下狠手、死手,直到把犯人打服为止。

根据官方资料,被处发配的犯人,能活着抵达目的地,不足三分之一。

官方也有“死亡指标”。

因此,官差打死一两个犯人,根本无关大局。

在古代制度里,犯人死在路上不要紧,无论是生了病、体力不支、走了神,都不要紧,但是,犯人要是跑了,官差就完蛋了。

有犯人逃跑了,运气好点,扣工资、受处分,运气不好,直接从官差变为阶下囚。

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从这个角度出发,官差们也绝对不可能让犯人成功逃跑。

其实,《水浒传》中的武松,要不是有人取他性命,他也决不会在飞云浦血战,脱枷而去。

在古代,犯人不到生死关头,绝不会轻易逃跑。

因为逃跑被抓住了,就必死无疑了。

第二,逃跑的后果太严重,根本不敢跑。

从唐朝开始,被判处流刑的犯人去发配地时,妻妾都要跟随,即所谓的“妻妾从之”。至于祖父、父亲、儿子、孙子等人,则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跟随。

这一制度的设定,本意是为了让犯人在发配地,也能够重新开始生活。但无形之中,这种制度也让不少犯人打消了逃跑的心思。

妻妾都在官差手里,独自逃走,后果将不堪设想。

如果官差正直,他们会按照规矩,把妻妾送官,将犯人全家一起治罪;

如果官差有歹心,妻妾们不仅清白不保,可能连性命都没了。

毕竟,天高皇帝远,对于犯人而言,官差就是他们的“皇上”。

可能有人会说:妻妾如衣服,保命要紧。

可实际上,大多数的犯人,不为妻妾,只为父母,也不会选择逃跑。

古人的家族观念很重,被判处发配,已经是家族的败类和耻辱。

他的父母,平时连门恐怕都不敢出了。

此时,犯人若是再逃跑,国家四处张贴海捕文书,他们的父母几乎就活不下去了。

古人没有网络,可邻里之间关系密切,那个时候的舆论压力,杀伤力绝对不亚于现在。

考虑到妻妾、父母、家人,大部分犯人不会轻易选择逃跑。

第三,即便逃跑成功,以后的生活也很艰难。

其实,逃跑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日子好过一点。

可哪怕逃跑成功,日子也只会越来越苦。

首先,生活地域上,严重受限。

古代虽然没有互联网,但有“连坐”制度。

逃跑的犯人,绝不可能回家乡,因为只要他敢回去,乡里人都会去举报。

他们也不能去稍微富庶一点的城池,因为满大街都贴着通缉令、海捕文书,太容易被认出来。

他们最安全的地方,是荒无人烟、与世隔绝的深山老林。

可人是群居动物,不是所有人都耐得住这样的寂寞。

其次,心灵上饱受煎熬。

老鼠,一听见猫叫的声音就吓得四处逃窜。越狱的人,一听见警笛声就慌不择路。

发配途中逃跑的犯人,更是如此。

往后余生,他们只要看见官差,都会高度紧张,永世不得安宁。

最后,行动上十分受限。

在宋朝,被处以“发配”的犯人,都会搭配“刺字”,即“刺配”之刑。

《宋刑统刑法志》:“岭南民犯窃盗贼,满五贯至十贯者,决杖、賴面、配役,十贯以上乃死。

《水浒传》中,宋江的脸上,就被刺了字。

在古代,刺字的位置和大小,十分考究。

一旦被刺了字,即使你用刀把那块肉挖去,以后也会再长出来。

而且,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轻易不敢损毁。

脸上一块大疤,一定会被人盘问。

第四,发配虽苦,但本本分分服役,也有出路。

被处以发配的犯人,大多干了人神共愤的事。

这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

但是,发配虽苦,仍然有重生的希望。

其一,遇到赦令,赦免犯罪。

简单来说,遇到赦令,被流放的犯人,就有机会被赦免,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家。

唐朝中后期,这种赦令就时常颁布。

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想着逃跑,有很大的机会被赦免犯罪。

其二,罪轻的犯人,允许回乡。

除了赦令,罪轻的犯人,还可能会被提前释放,允许他们回乡。

这是为了避免社会矛盾激化的手段。

前文提到,发配的地点,大都很固定,只有那么几个。

如果大批量的罪犯和家属长期聚集在流放地,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因此,他们会视情形赦免罪行轻一点的罪犯,允许他们回乡。

也就是说,如果你运气不好,遇不上皇帝的赦免令,好好活着,也有机会被允许回乡。

永久服役或者终生服役,只针对少数罪大恶极的人。

其他被发配的犯人,都有固定的服役年限。

比如:

唐朝时期,只需要服役一年。

“诸犯流应配者,三流具役一年。”(取自沈家本《历代刑法考》)

宋朝时期,一年到三年不等。

“凡流刑四:加役流,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脊杖二十;两千五百里,脊杖十八;两千里,脊杖十七,并配役一年。”(取自《宋史》)

什么叫服役年限?

简单来说,服役年限,就是你要干苦力的期限。

期限届满,你就可以自己生活了,只是,你想离开发配的地方,需要打报告,要得到批准。

其实,只要不干苦力,在哪里生活都一样。

在家乡干活也是干,换个地方也是同样生存,更何况,妻妾都是跟着来的。

古代还有厉害的人,被发配宁古塔,还干起了生意,成了小富豪,日子格外滋润。

这个人,来自绍兴,名叫杨越。

他流放到宁古塔之后,干脆在当地卖起了绍兴小吃,没想到大受欢迎,赚得盆满钵满。有了钱之后,他得日子自然也滋润起来,过上了富裕生活。

综上所述,发配的人虽然惨,但前面并非死路一条。

只要乖乖服刑,运气好一点,都有重新做人的机会。

如果你想要逃跑,那就不一样了。

逃跑的成功率低,官差凶恶,成功逃跑也过不上什么好日子,失败了那真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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